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检察职能北大核心
引用本文:臧雪梅,程多奇,刘变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检察职能北大核心[J].人民检察,2017(13):59-63.
作者姓名:臧雪梅  程多奇  刘变叶
作者单位:1.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2.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基金项目: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检察职能发挥》(课题编号:GJ2016D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坦白从宽"制度的具体落实,契合了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背景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于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之中,适用于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该制度作为一项集合性的法律制度而言,落实到不同的诉讼阶段中应当有所区别。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中,需通过转变观念、细化制度、加强部门沟通等途径保障该制度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

关 键 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检察职能  速裁程序  权利保护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