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席应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首席代表--关于“工会主席是否是官”讨论之浅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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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卫新.工会主席应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首席代表--关于“工会主席是否是官”讨论之浅见[J].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4):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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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卫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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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总工会组织部 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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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来,一些理论研究刊物和社会上不时有关于“工会主席是否是官?”等问题的讨论,笔者发表一些浅薄之见,以抛砖引玉。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官”。何为“官”?有一解为:官,职也,谓各守其职,为国治事者也。《易·系辞下》:“百官以治”。又据《现代汉语词典》解:官,是政府机关或军队中经过任命的、一定等级以上的公职人员。新中国成立后,“三座大山”被推翻,劳动人民当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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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工会主席 职工合法权益 民主政治建设 工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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