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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条例的“曾用名”
引用本文:许罗德.金融条例的“曾用名”[J].上海人大月刊,2009(6):18-18.
作者姓名:许罗德
作者单位: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摘    要:法律法规是整个社会关系调节器的重心,因而,立法是一件非常神圣、非常严肃的大事。一部好法规的诞生,既需要立法工作部门的努力,也离不开人大代表的积极参与。纵观此次金融立法,在法规起草阶段,金融行业的人大代表就参与了起草工作;在法规的调研、修改阶段,条例每改一稿,他们都抽出时间认真研读,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反馈修改建议;在法规审议阶段,他们还走进常委会会议厅,直接在会场上发表真知灼见。即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草案)》,凝聚了许多人大代表的智慧。也让我们看到,人大代表更多地走上了地方立法工作的舞台,成为立法质量的献计者和共同把关者。

关 键 词:金融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  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法律法规  人大代表  地方立法工作  修改建议  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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