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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农业产业化中间组织的探讨
引用本文:唐荣卞.建立农业产业化中间组织的探讨[J].重庆行政,2004(4).
作者姓名:唐荣卞
作者单位:铜梁县行政学校
摘    要:加入WTO以来,面对外国农产品的强势竞争地位,分户经营的制度更使我国农产竞争劣势突显。怎么办?农民需要组织起来,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道路,创建自己的组织,以对抗单个家庭不能对抗的风险。而培育农产与产业化经营组之间的中间组织,则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的有效手段。一、农户与农业产业化之间的中介组织发展滞后,制约了农业产业化进程。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率先在沿海、大城市郊区等商品经济比较发达、消费层次较高、城市工商辐射大、城乡联系多的地区孕育发展,并逐步向中部及西部扩展,农业产业化水平呈东、中、西递减。根据农业部的调查资料,农产参与产业化经营的比率为85%,在11824个农业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合同组织模式占70.9%,合作的占10.4%,实行企业分红机制占18.8%。可见当前合同制是产业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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