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赔公款”是不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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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利军,廖慧兰.“公款赔公款”是不是犯罪[J].中国律师,1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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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利军 廖慧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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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被告人谢××、韩××和邹××均系某市外贸公司干部。三被告人与单位签订了经营柑桔的承包合同;规定由单位提供资金20万元,如盈利,由承包人向单位缴纯利11,000元,如亏损则由单位承担80%,承包人承担20%,要求经营手续清楚,票证齐全O台同签订后;承包人从湖南收购蜜桔27万余斤运至黑龙江销售,由于经营不善和冻烂等原因,出现了亏损,只收回货款15万余元。按照合同规定,三被告人要承担1万多元的损失。为了赔偿这1万多元的亏损,三被告人采用收入不记帐.销毁单据、伪造结算单等方法,私分销售款9,992元,每人分得3,300余元,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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