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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问题的社会原因及启示
摘    要: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大法”,完全是一种宣扬唯心主义和封建迷信的歪理邪说,具有强烈的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反政府的本质。我们与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的斗争,是一场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斗争,是一场争夺群众、争夺思想阵地的严肃的政治斗争。一个赤裸裸地宣扬唯心主义的所谓的“法轮大法”,何以能在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在如此广泛的领域迷惑如此众多的社会成员?为什么某些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法轮大法”的严重渗透中丧失应有的政治警惕性,甚至有些党员干部自觉地参与其中呢?这是在这场斗争中需要我们深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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