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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工作情况的思考与建议
引用本文:符韶敏,符扬.对基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工作情况的思考与建议[J].特区法坛,2006(4):22-23.
作者姓名:符韶敏  符扬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2003年颁布试行《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近期,为了解辖区各法院一年多以来对《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海南中级法院刑二庭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16个法院进行了案件抽查和调查研究。笔者有幸参加,对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如何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推进这项庭审改革,有了一定了解和思考,在这里略抒管见,与大家共同探讨。

关 键 词:《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基层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普通程序简化审  最高人民法院  《意见》  执行情况  中级法院  刑事审判  庭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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