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学术自由权利的法理分析
引用本文:杨东升.学术自由权利的法理分析[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3,28(4).
作者姓名:杨东升
作者单位:泰州学院,泰州,225300
摘    要:学术自由思想源远流长,自由哲学思想和中世纪大学的出现,促进了学术自由伦理的空前繁荣.学术自由作为一项法律上的权利,与其他基本权利既独立又交叉.从学术自由权利的主体、客体及其内容等法律要素进行分析,学术自由权利的主体不应限于大学及其教师,还应包括有能力从事学术研究的组织和个人.与学术研究相关的都可以成为权利客体.学术自由权利的内容宜采取“宽泛主义”,权利的内容可以教授(研究人员)、高校(研究机构)、学生三种主体分别予以列举.学术自由权利在教授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上会受到克减.教授自由、学术自由权利不仅要通过硬法的保障,更重要的是要透过学术共同体的“软法”规则加以保护.

关 键 词: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权利  权利要素  大学自治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