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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与社区矫正
引用本文:高巍.社会工作与社区矫正[J].中国司法,2012(12):26-28.
作者姓名:高巍
作者单位: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北京,100020
摘    要:社区矫正对象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由于以往在我国社会中重刑主义的监管理念较为盛行,这使得矫正对象在以往的社会生活中往往缺乏一定程度的社会关怀和社会沟通。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空前变革的转型时期,在当前新形势下,我国社区矫正迫切需要创新社会管理,引入一种新的社会职业——"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方法,以社会工作"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主动性"的工作方法,将社区矫正对象转变为社会的正常人员,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正如胡锦涛同志2011年2月19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所强调的那样,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关 键 词:社区矫正对象  社会工作  社会管理  社会生活  胡锦涛同志  弱势群体  监管理念  重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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