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性判断是确定违约责任的基础——对一起合同纠纷案中合同内容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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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向前.实质性判断是确定违约责任的基础——对一起合同纠纷案中合同内容的解释[J].山东审判,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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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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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胶南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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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情介绍 1996年10月,甲贸易公司与乙果农签订合同。约定:(1)乙于同年11月15日至20日期间为甲提供直径85mm的苹果20000千克。(2)价格3元/千克。(3)以20kg装纸箱包装,由乙负责为甲代购纸箱并负责包装,纸箱款由甲据实负担。(4)甲收货后即时结清货款及包装箱款。(5)一方违约,除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承担违约金1000元。合同成立后,乙即为甲代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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