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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府两院”应以何种方式向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引用本文:
姜涛.“一府两院”应以何种方式向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人事任免事项[J].吉林人大工作,2014(4).
作者姓名:
姜涛
作者单位:
长春市人大内司委;
摘 要:
<正>"一府两院"应以何种方式向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宪法和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以议案的形式提请。地方则做法不一,有的以报告的形式提请,有的以议案的形式提请,还有的以请示、函、建议等形式提请,五花八门。一、能否以议案的形式提出(一)从议案的提出主体来看。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的主体是法定的。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最高检,常委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
关 键 词:
全国人大常委会
提出议案
组成人员
人事
最高人民检察院
任免
两院
重大事项
组织法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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