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虚假广告罪的认定 |
| |
引用本文: | 石泉
,姜世华
,曲昌文.论虚假广告罪的认定[J].当代法学,2003(5). |
| |
作者姓名: | 石泉 姜世华 曲昌文 |
| |
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通化市人民检察院 博士研究生130012,134000 |
| |
摘 要: | 一、虚假广告罪与非罪的界限 所谓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构成的前提条件有二,一是虚假广告的存在,二是虚假广告情节严重。是否符合这两个条件,是区分本罪与非罪的基点。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