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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虚假广告罪的认定
引用本文:石泉 ,姜世华 ,曲昌文.论虚假广告罪的认定[J].当代法学,2003(5).
作者姓名:石泉  姜世华  曲昌文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通化市人民检察院 博士研究生130012,134000
摘    要:一、虚假广告罪与非罪的界限 所谓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构成的前提条件有二,一是虚假广告的存在,二是虚假广告情节严重。是否符合这两个条件,是区分本罪与非罪的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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