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防重心的转移与向社会本位的回归──以犯罪原因与犯罪预防的互动关系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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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犯罪原因研究影响着犯罪预防策略的重心。对犯罪原因链条中各环节关注的变化将引起犯罪预防策略重心的变化。刑罚预防和情境预防都曾是我国犯罪预防策略的重心,但预防效果并不理想,由此导致我国犯罪预防在策略重心选择上走入困境。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构、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社会力量的发展壮大为犯罪预防策略重心回归社会本位创造了条件。因此,我国犯罪预防策略应当是以犯罪原因与社会政策的关系研究为依据,以社会力量参与为主要措施,以预防优先理念为刑事政策的核心,最终实现犯罪预防重心回归社会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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