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台湾地区预防灾害体系与法治保障
引用本文:徐伟,陈铭聪.我国台湾地区预防灾害体系与法治保障[J].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3(4):73-78.
作者姓名:徐伟  陈铭聪
作者单位:[1]江苏警官学院法律,南京210012 [2]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南京211816
基金项目: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项目编号:PAPD: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海峡两岸辅警制度比较研究”,项目编号:SFH2013C04:江苏警官学院课题“海峡两岸辅警制度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2008.
摘    要:我国台湾地区《灾害防救法》的公布施行,赋予消防权责机关新任务,其所防救的灾害急难除火灾及公安急难等事件之外,更包含各种人为灾难和天然灾害。未来的防灾、救灾,有赖政府建构有效的灾害防救体系和能力,并整合政府及民间救灾力量,将民防与全民防卫动员机制加以结合运用,以健全灾害防救体系,全面提升公私相结合的救灾机制和专业能力。

关 键 词:灾害防救法  灾害预防  公共安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