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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实践
引用本文:马时明,徐祖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实践[J].中国司法,2013(7):55-59.
作者姓名:马时明  徐祖华
作者单位:[1]浙江省司法厅副巡视员 [2]浙江省司法厅监狱劳教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处
摘    要: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推广"枫桥经验"50周年。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产量高"的"枫桥经验"。1963年,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创新和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创新经验,成为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社区矫正

关 键 词:社区矫正制度  枫桥经验  创新实践  坚持发展  司法行政机关  相结合  全面推进  群众路线  健全完善  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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