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律师业务发展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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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冉井富,周琰.我国律师业务发展研究报告[J].中国司法,2013(6):3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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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冉井富 周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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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2]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副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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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律师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类型律师最基本的业务活动是其提供有偿的法律服务。《律师法》第28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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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案件 律师代理 犯罪嫌疑人 民事案件 被告人 法律服务 法律事务 当事人 刑事辩护 诉讼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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