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函给法院求情须明文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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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涛.政府发函给法院求情须明文禁止[J].法治与社会,2015(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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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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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备受关注的太原"复旦博士生之父遭强拆致死"一案于去年8月作出二审判决。但直到12月初,死者孟福贵之子孟建伟才拿到该案的终审判决。除一审被告人高海东维持死刑判决外,多名被告人均量刑减轻。其中,量刑变动最大的是案发当天组织强拆的安保公司负责人武瑞军和另一主犯李彦忠,分别由一审的死缓和无期改判为有期徒刑13年。(《新京报》1月14日)此案在太原和山西省两级法院审判期间,死者家属、复旦大学在读博士孟建伟在庭审时发现了两份由事发当地政府发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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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二审判决 死刑判决 终审判决 明文禁止 死者家属 李彦忠 福贵 子孟 新京报 伟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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