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一步优化立法权限配置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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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祖年,路国连.对进一步优化立法权限配置的思考[J].法治研究,2015(2):6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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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祖年 路国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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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2.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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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切实推进依法改革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以适当扩大地方立法权限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立法权限配置,实现地方事权与立法权相匹配,对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并为地方先行先试改革提供法治保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当前应当从四个方面优化立法权限配置,一是设立不同层次的法律保留事项,适当扩大地方性法规在基本制度实施方面的空间;二是进一步扩大地方性法规在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的权力;三是除全国性事务外,中央立法应当为地方立法留有必要空间;四是为保障地方依法改革,应当明确法律授权地方立法的程序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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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法权限配置 扩大地方立法权 法律保留 深化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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