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促进横向经济联合若干税收问题的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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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在税收方面特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经济联合组织生产的产品和内部互供产品征税问题。对实行联合的企业互供产品配套协作,要避免重复征税。为此,要采取积极的步骤,加快推行增值税的步伐,并逐步简化征税手续。对目前尚未实行增值税的产品,也要采取鼓励联合的措施,原则是:不能因实行联合而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也不能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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