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政府组织与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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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炼.论非政府组织与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J].理论研究,2008(5):2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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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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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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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湖南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项目编号:07YBA055)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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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健全的利益表达机制是满足多元化的利益表达主体表达合理的利益诉求,化解社会纠纷和矛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我国数量庞大的社会弱势群体游离于主流体制外,其利益表达能力低下,非政府组织在社会弱势群体利益表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具有利益的代表性、表达的组织性。通过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能提高社会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积极性和有效性,缓和甚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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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政府组织 弱势群体 利益表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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