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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的相对性
引用本文:徐晓茜.论合同的相对性[J].法制与社会,2007(4).
作者姓名:徐晓茜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北京100088
摘    要:合同只对缔约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披露制度的确立也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一种突破。

关 键 词:相对性  物权化  披露制度  保全制度  第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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