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涉刑党纪政纪案件质量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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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戟申.提高涉刑党纪政纪案件质量的思考[J].中国监察,2011(22):5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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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戟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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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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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涉刑党政纪案件一般分为三类,一是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因犯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并作出生效的刑事判决或裁定,按规定应当进行党纪、政纪处理的案件;二是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犯罪行为显著轻微,由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依照规定应当追究责任人党政纪责任的案件;三是指经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认为违纪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已经涉嫌犯罪,按规定应当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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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案件质量 政纪 党纪 监察对象 纪检监察机关 犯罪行为 不起诉决定 依法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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