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问题之制度建构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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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寒玉,王英.应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问题之制度建构与完善[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6(1):1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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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寒玉 王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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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检处;2.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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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及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增多,而我国现行法律却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对此,学界存在赞成和反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两种观点。应当看到,通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来制裁未成年人犯罪有转嫁责任之嫌,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并不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将14周岁作为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符合当代刑法的通例和历史发展趋势。因此,尽快构建"宽容而不纵容"的少年司法制度而非简单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才是当前应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问题的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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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责任年龄 未成年人 宽容而不纵容 少年司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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