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类别股东表决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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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飞.论类别股东表决制度[J].法制与社会,2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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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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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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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指出在进行类别表决时,若是一种类别股份没有表决通过,即使其他类别股份表决通过,议案也不算是有效通过。类别表决制度提供了一种不同于股份股东之间相互制约的机制。其中的类别股份是指在公司的股权设置中,因认购股份时间、价格不同以及认购者身份和股份交易场所不同,而在流通性、权利及义务上有所不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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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类别表决 股份交易 表决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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