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利监督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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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维清.以权利监督权力[J].中国监察,20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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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维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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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大丰市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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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腐败的实质是公共权力的异化,惩治和预防腐败关键在于监督权力的运行过程。笔者认为,从我国目前反腐败斗争现状来看,用公民权利监督公共权力,不啻为遏制腐败的一条捷径。本文讲的权利,主要指公民依法行使的权能与享受的权益。以权利监督权力,即以公民权利监督公共权力,是指权力的产生、运行都要以是否有利于最广大人民利益为标准的一种监督方式;具体而言,就是让人民群众直接监督公职人员履行职务行为的监督方式。一、权利监督权力的优势1.权利监督成本小。用权利监督权力,与高薪养廉相比,它不需要国家投入大量财富,只要法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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