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段论——形式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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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登池.司法三段论——形式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J].法学评论,2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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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登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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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法官判决的思维技术,司法三段论在限制司法权力的任意和专横,维护法律的安定,实现司法形式理性化方面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近代法治理想尽管限制司法审判中人的主观恣意,控制法官的自由裁量,但在实际的司法裁决过程中,价值判断的地位同样不容忽视。作为形式理性与价值理性相统一的司法三段论,在司法过程中体现了法官的职业理性,无论过去、现在甚至是将来仍然是法律适用的主导思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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