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 扩大受案范围 加大法治方式解纷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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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3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草案》对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有所扩大,但是,对规定受案范围的扩大甚为有限,许多本可以纳入受案范围的行政争议尚未纳入进去,许多因行政机关、社会公权力组织侵权行为引发的“官民矛盾”仍被排除在行政诉讼门外,不能进入法治方式解决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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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受案范围 北京大学法学院 法治 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 教授 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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