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委托第三方立法起草之法律性质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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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书娟.政府部门委托第三方立法起草之法律性质解析[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9,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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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书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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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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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9年度项目"新时代推动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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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委托第三方立法起草不同于第三方参与立法起草和委托第三方立法评估,与专家立法咨询论证和公众参与立法也存在明显差异。对委托第三方立法起草的法律属性进行分析有助于揭示其所蕴含的制度功能,并为未来制度建构提供理论基础。"委托第三方立法起草"不是通常所说的"委托立法",这一制度引入的目的在于实现立法领域的公私合作治理,从行为本身属性来看,"委托第三方立法起草"是一种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行为的外在形式则往往表现为行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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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委托 第三方 立法起草 法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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