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下的法治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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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雪蕾.和谐社会下的法治主义[J].法制与经济,2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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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雪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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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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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和谐社会应当是法治社会。和谐社会语义的提出为中国法治主义提供了新的方向。我们分析了和谐社会下的法律表征,强调和谐社会的构建应当充分考虑到中国社会的传统因素的影响。在具体制度构建中,和谐社会时应当区分法律在市民社会和公民社会的不同作用,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现代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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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主义 市民社会 公民社会 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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