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福建建立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制度
摘    要:为进一步健全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加大对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最近,福建省委省政府下发了《福建省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办法》,决定在已有支持生态保护的各类专项资金存量不变的基础上,从2012年起建立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制度。据悉,今年福建省财政新增安排的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为5.21亿元。增设的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资金作为财力补助,由相关地区统筹安排使用。为增强县(市、区)保护生态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同时鼓励其采

关 键 词:生态保护  财政转移支付  转移支付制度  福建省  环境保护机制  财力  基本公共服务  保护生态  改善生态环境  资金存量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