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试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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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1]37号)精神,进一步创新审批机制,优化投资环境,服务产业转移,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选择部分地区和单位试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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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政府办公厅 审批工作 建设项目 安徽省 中共中央办公厅 政务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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