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国民年金”制度述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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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铭宗,王军.台湾地区“国民年金”制度述评[J].台湾研究,2012(2):5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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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铭宗 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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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台湾行政法学会;西安理工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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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台湾地区自1993年迈入联合国定义的高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快速增加,老化程度也日益严重;另一方面,伴随工业化、少子化所产生的家庭型态改变,家庭扶持老人的社会功能逐渐减弱。台湾地区居民面对日益增长的平均寿命与传统“养儿防老”功能弱化,如何在退休后得以继续维持生活水准,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建构老人经济安全制度遂成为社会安全体系的重要环节。“国民年金”制度施行以前,台湾地区虽有“老农津贴”、“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及“敬老福利生活津贴”的实施,但此类津贴是由政府编列预算发放,其支出占去政府大部分老年福利预算,使社会资源不能妥善发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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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台湾地区 安全制度 国民年金 生活津贴 述评 社会安全体系 社会功能 老年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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