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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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柏桢.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J].特区法坛,2006(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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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柏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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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其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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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共产党执政规律 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特色 依法治国 实践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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