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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诉讼之程序问题研究
引用本文:王曙光.债权人代位诉讼之程序问题研究[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14(3):51-56.
作者姓名:王曙光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摘    要:加强对债权人代位诉讼的研究应明确以下几个问题:债权人是基于法定的诉的利益而能够提起债权人代位诉讼;在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并非必须参加诉讼;应确立“诉讼告知制度”;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属于特殊地域管辖;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就诉讼管辖之约定,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代位诉讼判决之既判力,不仅及于债权人和次债务人,而且及于债务人。

关 键 词:债权人代位权  代位诉讼  当事人  诉讼管辖  既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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