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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34元 判布期徒刑4年
引用本文:聂奇文,宋云花.抢劫34元 判布期徒刑4年[J].政府法制,2010(24):20-20.
作者姓名:聂奇文  宋云花
摘    要:今年4月的一天清晨,20岁的伍某窜至东莞市虎门镇某学校门口,企图从学生手中弄点零花钱“打打牙祭”。他徘徊在校门附近,见到独自上学的男生,便上前将其拦住,凶狠狠地说:“把钱交出来,不给钱就打你!”靠着恐吓和威胁,在近半个小时的时间内,他共拦下了十多名男生索要钱财。

关 键 词:抢劫  徒刑  虎门镇  东莞市  零花钱  校门  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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