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爱心天使——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尚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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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惠玲,言之.巾帼爱心天使——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尚海燕[J].兵团工运,201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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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惠玲 言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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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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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她是一名优秀的法官,更是一名出色的妇女干部。多年来默默无闻的付出和努力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曾被评为普法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工作者、优秀妇女干部,2009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办案能手、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获兵团法院办案标兵称号。2010年,全团妇女联合会授予她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她,就是博乐垦区法院妇委会主任尚海燕。尚海燕常说:作为一名生在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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