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及其解决模式 |
| |
引用本文: | 孙奎.论我国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及其解决模式[J].法制与社会,2007(9). |
| |
作者姓名: | 孙奎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100088 |
| |
摘 要: | 所谓区际冲突一般是指统一国家内各法域的冲突。关于这一问题,中国的状况十分特殊。中国应该采取何种区际法律冲突的模式,成为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由于历史原因,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关系历来相当于不同国家之间的关系,相互之间的冲突关系一般视为国际冲突,多援用各自国际冲突法规则解决之。1997年和1999年后,香港和澳门先后回归祖国,成为中国境内两个新的独立法域,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才成为现实。本文试从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来探求适合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模式。
|
关 键 词: | 法域 区际法律冲突 解决模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