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引用本文:张耀影.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J].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3):32-34.
作者姓名:张耀影
作者单位: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福建福州,350003
摘    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对宗教发展规律的科学结论,也是党和政府宗教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宗教作为社会整体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存在和发展,必须很好地把握时代特征,顺应时代需要。当前及今后很长的时间内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凝聚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力量,充分发挥宗教积极作用,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关 键 词:十八大  宗教工作  社会主义社会  相适应  中国梦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