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算“破案” |
| |
引用本文: | 赵玉平.如何才算“破案”[J].中国检察官,2001(2). |
| |
作者姓名: | 赵玉平 |
| |
作者单位: | 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发生这样的事,在案情基本查清,但犯罪嫌疑人尚未抓获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就宣布破案,形成破案绝对数多,但大量犯罪嫌疑人仍然在逃,造成不好的社会效果,影响了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力度。那么究竟如何才算破案呢?检察机关应根据什么标准来监督公安机关的“破案”呢?根据1998年公安部的规定,公安机关破案的标准是: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