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法上保障律师在构建社会和谐中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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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佘丰胜.从立法上保障律师在构建社会和谐中的作用[J].中国律师,2006(11):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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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佘丰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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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文礼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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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法律制度是该系统工程良好运行的基础性系统。律师作为基础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每一项工作均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休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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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和谐 律师 系统工程 保障 立法 六届六中全会 社会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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