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构建问题再研究
引用本文:徐伟,钱兆宁.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构建问题再研究[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2(3):42-50.
作者姓名:徐伟  钱兆宁
作者单位:1. 江苏警官学院,南京,210012
2. 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123
摘    要: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案件除行政赔偿外不适用调解。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规定已不能满足行政诉讼实务的需要。人民法院解决行政纠纷时变通进行和解、协调工作,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同时也暴露了缺少调解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随着《行政诉讼法》修改纳入人大议程,通过修订现行行政诉讼法进行尝试和探索,待时机成熟再订立单行法是较好的选择。

关 键 词:行政诉讼法  行政纠纷  调解制度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