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一准乎礼”辨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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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亦工.唐律“一准乎礼”辨正[J].政法论坛,2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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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亦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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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10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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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唐律一准乎礼”是《四库全书总目》对唐律特征所做的一个经典性概括,唐律因此也成了中国传统儒家化的典范和象征。应当注意的是,唐律所据以为准之“礼”是唐礼,亦即秦汉以来繁衍变异了的礼。这种礼及其所代表的价值观念或称之为“礼教”,或称其为“名教”,构成了秦汉以后历代帝制王朝的官方正统。但这种“礼”与孔子所倡导的礼已经有了实质性的差别。因此,对此命题以及中国法律儒家化之类命题都必须辨正地看待,做具体地分析,以确定何者是名副其实的儒家化,何者是形式主义的儒家化。这样,我们才不至于因固有法律的残苛而迁怒于儒家,乃至造成认识上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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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唐律 唐礼 儒家化 名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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