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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
引用本文:朱永华.论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2(34):17-19.
作者姓名:朱永华
作者单位:浙江中辛律师事务所
摘    要:在信息社会中,个人信息的保护对于个人信息的安全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分析了个人信息的界定与民法性质以及各国立法模式的区别,得出我国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应该借鉴立法主导模式的结论,同时提出我国在立法过程中应对个人信息本人以及信息收集者或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等给予明确的规定。

关 键 词:个人信息  隐私权  一般人格权  保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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