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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立法抢救鄂伦春族传统文化
摘    要:《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经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已于10月1日起施行,鄂伦春族原生态狩猎文化有望得到更为完整的保留。《条例》规定,自治旗教育部门应组织编写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教材,学校也应开设传统文化课程。自治旗鼓励通过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等方式募集资金,建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基金;自治旗政府要建立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传承单位命名制度,在鄂伦春族居住相对集中、原生态文化保留较好的区域设置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

关 键 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  内蒙古自治区  鄂伦春族  鄂伦春自治旗  文化生态保护区  文化传承人  抢救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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