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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被告人的权利
引用本文:方仲炳.论刑事被告人的权利[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0(3):23-27.
作者姓名:方仲炳
作者单位:华北电力大学社会科学系!副教授法学硕士
摘    要: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活动的主要内容,惩罚犯罪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根本目的.这就决定了刑事“被告人”处于刑事诉讼的中心地位,公、检、法、司等机关的中心工作都必须围绕被告人来进行.然而,从立案侦查到判决执行,刑事诉讼的每一个环节都牵涉到被告人的权利和利益.司法公正是法的灵魂,被告人的权利与被害人权利及国家利益同等重要.由于刑事被告人在诉讼中处于弱势地位,世界许多国家都把被告人权利的保护程度看作是衡量司法机关工作质量的最直接标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我们强调对犯罪分子的惩

关 键 词:刑事诉讼  被告人  实体权利  程序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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