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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考试舞弊入罪机制探讨
引用本文:江澍.帮助考试舞弊入罪机制探讨[J].理论月刊,2011(4).
作者姓名:江澍
作者单位:中国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基金项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项目
摘    要:考场作弊,自古有之.而在我国当今社会,考试舞弊却有愈演愈烈之势,考试舞弊的泛滥不仅严重冲击和危害国家考试秩序和人才选拔制度,更是对社会公信力以及公平、正义理念的破坏和亵渎.考试舞弊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法理应规制.实践中应将帮助舞弊行为纳入到刑法的处罚范围.帮助考试舞弊的行为本质是帮助行为,其对法律的侵害程度超过了考试舞弊的实行行为.虽然我国无规制考试舞弊的违法规范存在,但刑法可通过立法技术设置惩处帮助他人考试舞弊的行为.

关 键 词:帮助行为  考试舞弊  立法现状  立法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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