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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诉讼欺诈的法律定性及其刑法规制
引用本文:栗明,陈吉利,吴萍.论诉讼欺诈的法律定性及其刑法规制[J].理论月刊,2011(4).
作者姓名:栗明  陈吉利  吴萍
作者单位:东华理工大学,文法与艺术学院,江西,抚州,344000
摘    要:对诉讼欺诈行为的法律界定和法律应对取决于所处的价值立场.诉讼欺诈受害人的视角,强调对权利的保护;法院的视角,则强调在程序法治主义制度框架内,有效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由于我国现行刑法缺少诉讼欺诈的指导观念,在现行法律架构内实现对诉讼欺诈的规制,在合法性和实效性上都相当有限.当务之急是修改刑法,增设"诉讼欺诈罪".

关 键 词:诉讼欺诈  受害人  法院  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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