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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青少年权利保护——以“两法”修改为视角
引用本文:张淑臻.试论青少年权利保护——以“两法”修改为视角[J].山东省团校学报,2013(1):46-48.
作者姓名:张淑臻
作者单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山东济南,250031
摘    要: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司法实践应用和新刑诉法的即将施行,青少年(未成年人)保护已经迈上了一个更新的、更高的台阶。从理论依据到实体保护、程序保护,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立法上予以特殊考虑,诉讼权利也得到大力的保障。本文从理论、实体和程序方面阐释了未成年犯罪保护法定新趋向,并揭示了立法的意义。

关 键 词:青少年  权利保护  宽严相济  实体  程序  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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