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平衡视角下条约控制机制对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矫正——《投资者国家间争端解决重回母国主义:外交保护回来了吗?》述论 |
| |
引用本文: | 林惠玲.再平衡视角下条约控制机制对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矫正——《投资者国家间争端解决重回母国主义:外交保护回来了吗?》述论[J].政法论坛,2021(1):150-160. |
| |
作者姓名: | 林惠玲 |
| |
作者单位: |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法律政策分析部 |
| |
基金项目: | 202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境外投资立法重大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JZD018)的阶段性成果。 |
| |
摘 要: | 近年来部分国际投资协定的缔约方采取限制适用范围、强调缔约方对条约的充分解释权、非争端缔约方参与等条约控制机制,由让渡隐身转向最大限度地控制ISDS的过程和结果,对公私利益进行再平衡.中国在中澳FTA和中加BIT中的最新实践体现其顺应潮流加强条约控制的缔约态度和缔约创新.在今后的缔约实践中,中国引入条约控制机制须注意设置...
|
关 键 词: | 投资争端解决 缔约方 条约控制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