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制:必须走向制度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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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国华.问责制:必须走向制度化[J].组织人事学研究,2005(4):1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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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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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长沙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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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责制度是民主政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宪政民主政体下有限政府和责任政府的一个重要实现途径。问责制在我国实施一年多来,已逐步进入制度化操作层面,出现了从追究“有过”官员向追究“无为”官员、从“权力问责”向“制度问责”、从事故多发部门向其它领域和部门(尤其是权力部门)推进的趋势,初步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层层问责的制度框架,也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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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制度化 民主政治制度 组成部分 问责制度 实现途径 责任政府 有限政府 民主政体 操作层面 “无为” 制度框架 部门 官员 追究 权力 宪政 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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